娃哈哈回应“商标转让”:转让给食品公司,未对集团经营和资产稳定造成影响

杭州娃哈哈集团发布关于“娃哈哈”系列商标转让的声明:食品公司成立时,集团公司以“娃哈哈”系列商标作为出资注入食品公司,“娃哈哈”系列商标也作为实物出资项下无形资产列入,同时部分商标以资产转让方式由食品公司向集团公司购买。据此,食品公司获得“娃哈哈”系列商标所有权,集团公司取得食品公司39%的股权。双方按规定向主管机关提交了商标转让申请“娃哈哈”系列商标登记在集团公司名下期间,食品公司作为商标实际权利人长期自用,并持续授权集团公司及其关联方使用“娃哈哈”系列商标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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